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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民丰县民生建设及于田县基层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新疆 城市 和田地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民丰县民生建设及于田县基层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民丰县民生建设及于田县基层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rh【2024】04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民生建设及于田县基层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9870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9870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民丰县阿奇玛村扶贫种植大棚路面硬化及道路亮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1540.8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阿奇玛村扶贫种植大棚区域内主路进行路面硬化,修建水渠,在道路两侧架设路灯。
标项二
标项名称:于田县木尕拉村基层阵地维护修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329.3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木尕拉村驻村点驻地进行维护修缮。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维修改造安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外省企业必须为外地施工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人员);(5)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疆信息报送册(如是);(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7)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8)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9)法人投标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0)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4年03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报名表发送至1035887578@qq.com邮箱,资格审查资料无需提供,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会议室(和田地区和田市东巴格路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会议室(和田地区和田市东巴格路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特别提示: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行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     
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市东巴格路3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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