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施工监理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 码 | / | ||||||||||
投资项目名 称 | / | ||||||||||
招标项目名 称 |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施工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施工监理项目 | ||||||||||
公示名称 | 广州港出海航道北段维护工程(2024年-2026年6月)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28日 10时15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投标报价 (人民币:万元) 392 358 395.5432 综合得分 97.66 81.97 76.64 项目负责人 姓名和资质 证书编号 唐健 峰/JSJ200600199B 伍栋/ JSJ1906756 黄庆云/ JSJ0702774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 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要 求为:合格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 范开展工作,工程质 量要求为:合格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 范开展工作,工程质 量要求为:合格 工期 自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 验收,包括施工准备阶 段监理,施工阶段监 理,交(竣)工验收监 理。 自签订合同至项目竣 工验收,包括施工准 备阶段监理,施工阶 段监理,交(竣)工验 收监理 自签订合同至项目竣 工验收,包括施工准 备阶段监理,施工阶 段监理,交(竣)工验 收监理。 使用信用等 级分值情况 2023年度广东省水运 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AA 级 2023 年广东省水运工 程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B 级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 布的2023年度广东省 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 用评价A级,本项目 不使用 资质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 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 期) | 中标候选人响 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 人职业资格 | |||
广州港工程 管理有限公 司 | 914401012 78442292U | 1 | 392.000000(万元) | 严格按照施 工监理规范 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要 求为:合格 | 自签订合同 至项目竣工 验收,包括 施工准备阶 段监理,施 工阶段监 理,交 (竣)工验 收监理。 | 资格情况:水运工程监 理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唐健峰 | 资质资格:水运工程监 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 附件 | |||
自签订合同 至项目竣工 | 资格情况: | 资质资格: |
广州粤科工 程技术有限 公司 | 914401117 83781703W | 2 | 358.000000(万元) | 严格按照施 工监理规范 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要 求为:合格 | 验收,包括 施工准备阶 段监理,施 工阶段监 理,交(竣)工 验收监理 | 水运工程监 理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伍栋 | 水运工程监 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 附件 |
广州南华工 程管理有限 公司 | 914401011 90505340N | 3 | 395.543200(万元) | 严格按照施 工监理规范 开展工作,工程质量要 求为:合格 | 自签订合同 至项目竣工 验收,包括 施工准备阶 段监理,施 工阶段监 理,交(竣)工 验收监理。 | 资格情况:水运工程监 理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黄庆云 | 资质资格:水运工程监 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 附件 |
异议受理部 门 | 广州市港务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 | |||||
异议受理部 门联系人 | 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3050278 | |||||
招标投标监 督部门 | 广州市港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3050279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 | |||||||
公示开始时 间 | 2024年07月0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6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 定和招标文 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 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