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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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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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樵资源(采购)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进行变更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03,更正为:2024-07-1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9 09:30:00,更正为:2024-07-18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09 09:30:00,更正为:2024-07-18 09:30:00。
1、相关时间安排调整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3,更正为:2024-07-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909:30:00,更正为:2024-07-18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909:30:00,更正为:2024-07-1809:30:00。
2.1原磋商文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序号1:原内容为:
1.1.3社会化运营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依据南海区西樵镇主管部门对于文明劝导员工作岗位要求及相关管理标准,经过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责任覆盖区域内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文明劝导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所属的区域网格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 2、文明劝导员必须具备自处理案件的能力,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如:街道散落些许纸屑、树叶等,街边易处理小广告等)进行自处理。 3、重点开展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十二乱”(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乱挖占、乱砍伐、乱撒漏、乱排放、乱丢倒、乱停放、乱穿行等城市乱象)现象进行劝导。 4、协助社区做好管理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5、发现重大问题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城管主管部门。 6、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类整治行动。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现修改为:
1.1.3社会化运营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依据南海区西樵镇主管部门对于文明劝导员工作岗位要求及相关管理标准,经过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责任覆盖区域内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文明劝导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所属的区域网格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 2、文明劝导员必须具备自处理案件的能力,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如:街道散落些许纸屑、树叶等,街边易处理小广告等)进行自处理。 3、重点开展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十二乱”(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乱挖占、乱砍伐、乱撒漏、乱排放、乱丢倒、乱停放、乱穿行等城市乱象)现象进行劝导。 4、协助社区做好管理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5、及时上报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广告标牌及其他建(构)筑物。 6、及时上报发现的新增围挡。 7、发现重大问题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城管主管部门。 8、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类整治行动。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2.2原磋商文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序号2中“5.验收方式”原内容为:
5.验收方式: 1)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分以 100 分为总分; 2)如评分达到85 分及85分以上,则不作处罚;84 -60 分每减少一分,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1%作为惩罚;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20%作为惩罚,采购方并立即向中标单位发出服务整改限期通知书; 3)若连续2 次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考核及奖罚结果审定后支付服务费。 |
现修改为:
5.验收方式: 1)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分以 100 分为总分; 2)如评分达到85 分及85分以上,则不作处罚;84 -60 分每减少一分,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1%;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25%,采购方并立即向中标单位发出服务整改限期通知书; 3)若连续2 次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考核及奖罚结果审定后支付服务费。 |
2.3原磋商文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序号2中“6.评定标准”原内容为:
6.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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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6.评定标准: 文明劝导员项目考核评定标准 1、与市、区检查考核挂钩: 在服务区域内涉及服务内容项目被市明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2分;被市暗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1分; 在服务区域内涉及服务内容项目被区明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2分;被区暗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1分; 2、劝导服务提供单位配备的人员因不文明的语言、行为,而导致发生群体性或其他恶 性事件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作更换处理。 3、劝导服务提供单位配备的人员索取或接受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劵或贵重物品的, 每人每次扣10分,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4、因队容风纪等问题被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对队伍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每宗扣10分。 5、因队容风纪等问题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对队伍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每宗扣15分。 6、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区、街道督办项目,每宗加扣1分,因此而被市、区扣分的 ,每宗加扣2分。 |
2.4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一、服务内容技术需求”中“1.1.3社会化运营的主要工作要求”原内容为:
1.1.3社会化运营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依据南海区西樵镇主管部门对于文明劝导员工作岗位要求及相关管理标准,经过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责任覆盖区域内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文明劝导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所属的区域网格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 2、文明劝导员必须具备自处理案件的能力,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如:街道散落些许纸屑、树叶等,街边易处理小广告等)进行自处理。 3、重点开展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十二乱”(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乱挖占、乱砍伐、乱撒漏、乱排放、乱丢倒、乱停放、乱穿行等城市乱象)现象进行劝导。 4、协助社区做好管理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5、发现重大问题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城管主管部门。 6、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类整治行动。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现修改为:
1.1.3社会化运营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一)文明劝导员工作职责 依据南海区西樵镇主管部门对于文明劝导员工作岗位要求及相关管理标准,经过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责任覆盖区域内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文明劝导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在所属的区域网格范围内开展服务工作。 2、文明劝导员必须具备自处理案件的能力,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如:街道散落些许纸屑、树叶等,街边易处理小广告等)进行自处理。 3、重点开展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城市“十二乱”(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乱挖占、乱砍伐、乱撒漏、乱排放、乱丢倒、乱停放、乱穿行等城市乱象)现象进行劝导。 4、协助社区做好管理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5、及时上报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广告标牌及其他建(构)筑物。 6、及时上报发现的新增围挡。 7、发现重大问题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城管主管部门。 8、参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类整治行动。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2.5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一、服务内容技术需求”中“1.1.6考核奖罚”原内容为:
★1.1.6考核奖罚: 以100 分为总分,按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如评分达到 85 分及85分以上,则不作处罚;84 -60 分每减少一分,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1%作为惩罚;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20%作为惩罚,采购方并立即向中标单位发出服务整改限期通知书;若整改连续 2 次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考核及奖罚结果报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支付服务费。 |
现修改为:
★1.1.6考核奖罚: 1)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评分以 100 分为总分; 2)如评分达到85 分及85分以上,则不作处罚;84 -60 分每减少一分,则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1%;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扣减当月服务费用的 25%,甲方并立即向乙方发出服务整改限期通知书; 3)若连续2 次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并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考核及奖罚结果审定后支付服务费。 |
2.6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四、投诉跟踪服务要求”的“6.评定标准”原内容为:
6.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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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6.评定标准: 文明劝导员项目考核评定标准 1)与市、区检查考核挂钩: 在服务区域内涉及服务内容项目被市明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2分;被市暗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1分; 在服务区域内涉及服务内容项目被区明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2分;被区暗检发现并扣分的问题,每宗次扣1分; 2)劝导服务提供单位配备的人员因不文明的语言、行为,而导致发生群体性或其他恶性事件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作更换处理。 3)劝导服务提供单位配备的人员索取或接受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劵或贵重物品的,每人每次扣10分,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4)因队容风纪等问题被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对队伍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每宗扣10分。 5)因队容风纪等问题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对队伍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每宗扣15分。 6)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市、区、街道督办项目,每宗加扣1分,因此而被市、区扣分的 ,每宗加扣2分。 |
具体详见更正后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环运大楼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65号鸿晖都市产业新城4幢313房之一(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
文明劝导员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20240705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