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翔安实验学校(施工“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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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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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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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翔安实验学校(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第32条中“为更好地迎接代建考评,现补充约定:“①中标施工单位应至少配备1 名熟悉内业资料的常驻全职人员,负责相关资料编制、文件归档、信息报送、设计变更信息统计、每日工作信息报表等工作。常驻配合人员需常驻项目现场并遵守项目部考勤制度,若违反考勤制度将按照考勤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从工程款内扣除;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该常驻配合人员,如擅自更换人员每人次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且不高于 10 万元)向招标人缴纳罚款,如更换人员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则按 2 万元/次向招标人缴纳罚款;”。 2、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翔安新区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翔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