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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胜公墓2024年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胜公墓2024年一期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长胜公墓2024年一期工程。
1.2工程地点:特庸镇境内。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为特庸镇长胜村公益性陵园拟建墓穴154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3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7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结论的80%的工程款(如未审计付至70%);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备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8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8:00-11:00,下午14:00-17:00。
7.3、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文件制作工本费,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截图件等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376191198@qq.com);或者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地址详见第9条。
7.4、文件制作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交纳方式:支付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备注报名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地址:射阳县特庸镇码中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幸福大道68-20号(金御世家小区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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