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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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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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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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4406083150811162404110210 | ||
项目业主名称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佛山大学 | ||
合同名称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2024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项目 | ||
合同编号 | 4406083150811162404110210 | ||
合同总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专家技术评审工作:一是需做好各项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如确定会议地点,邀请、接送专家及出具会议通知等;二是做好会议过程中的参会人员签到、发放环评持证单位日常考核表、收集专家评审意见等工作;三是完成项目现场的拍照等工作。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议的,经甲方确认后,可通过专家函审等形式收集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专家意见,对修订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并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或技术审查意见)。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技术审查,或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专家函审,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2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或技术审查意见)。 对环境影响文件提供专家技术复核意见,环境影响文件包含:每年抽查的环境影响文件、上级要求抽查的环境影响文件及其他工作需要的环境影响文件文件,乙方需在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影响文件专家复核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大或存有潜在环境风险等的建设项目须以生态环境分局的名义征求专家意见,乙方需在收到环境影响文件5个工作日内回复相关专家咨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