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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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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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70074
2.项目概况 ZO24070074,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项目概况: 根据包钢集团公司企业压减计划,依据股东(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决议,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注销工作,现需选聘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现由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聘用一家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对天津绥津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绥津成立即2017年1月起至注销之日,清算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含税务局、工商局注销时要求的内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1 名称: 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扫描件)
(2)团队成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的总负责人,应为供应商的合伙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5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5年以上),应是本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签字人。现场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的总负责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3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3年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3)信誉要求(时间要求:近三年内,以2021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审计、企业注销、股权转让类审计业绩各一项。需提供审计业务约定书关键页复印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3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7/15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904室,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旭杰 0472-2669624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项目编号ZO24070074
2.项目概况 ZO24070074,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 审计工作及审计报告应于合同签订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 | 完成审计工作并交付报告后2个月内付清,现汇支付 | 50,000.00 | 0.00 | 含税6% |
项目概况: 根据包钢集团公司企业压减计划,依据股东(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决议,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注销工作,现需选聘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现由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聘用一家会计事务所对天津绥津公司进行清算审计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对天津绥津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自绥津成立即2017年1月起至注销之日,清算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含税务局、工商局注销时要求的内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1 名称: 绥津清算审计事务所招标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扫描件)
(2)团队成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的总负责人,应为供应商的合伙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5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5年以上),应是本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的签字人。现场总负责人,是指负责本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的总负责人,具有CPA(注册会计师)资格(即获得CPA证书)和3年以上的审计经验(即获得CPA证书时间3年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3)信誉要求(时间要求:近三年内,以2021年6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审计、企业注销、股权转让类审计业绩各一项。需提供审计业务约定书关键页复印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3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7/15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904室,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刘旭杰 0472-2669624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