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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编制技术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澄江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编制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根据澄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县域发展,科学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针对澄江产业园区提古片区和九村片区7个地块,科学编制澄江县成片开发技术方案,实现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2、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编制要求
1、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
依据需求确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分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土地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计分析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相关图件、附件资料;配合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意见;配合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汇总成果资料。
2、成片开发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符合相关规划计划等情况。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包括成片开发的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3)成片开发的时序安排。包括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土地征收年度实施计划等情况。
(4)公益性用地比例。包括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面积、比例情况。
(5)成片开发的效益分析。包括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成片开发征求意见、土地利用效率等情况。
三、成果递交要求
成果应包括开发方案文本、编制说明书、图件及矢量数据,以确保方案的直观性和准确性。其中文本和说明书采用“.doc (.doxc) +.pdf”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dwg”格式,另还应提供相应的纸质的开发方案文本、编制说明书和图件各 3套(若采购人需要可作追加)和电子版(PDF版、Word版、U盘)各3套。
四、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方案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内容,不得遗漏或省略关键信息。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应准确无误,特别是关于面积、范围、比例等方面的数据,应进行严格核实。
(3)供应商提供的图件应清晰可读,矢量数据应准确无误,以确保方案的直观性和准确性。
(4)保密内容: 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商务文件。
(5)涉密人员范围:供应商所有项目参与成员,未取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任何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6)泄密责任:本项目不应该对外公布的内容,因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相关内容外泄,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在履行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财产安全、保险、法律等方面问题均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8)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本工作的总负责人(1人),并明确该项目的具体项目组人员(至少3人),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采购人认为负责人员无法胜任本项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原同等条件5日内进行更换,并报采购人批准。
五、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7-11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1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7-08 17:42:01
采购编号:YNYXC19990100Z20241747318
采购单位: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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