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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后勤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2025年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后勤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4-2025年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后勤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后勤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各场段正线、及各食堂、公寓,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地铁2号线、佛山地铁3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等,湖涌食堂、林岳食堂、北?食堂、逢沙食堂、狮山食堂、环岛食堂、湾华食堂等。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后勤设备维护、维保、清洗,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建设预估工期计划如下:
项目计划启动日期:2024年7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计划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 750,728.00元。(其中:维保清单部分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443,875.00元,设备零配件维修部分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306,853.0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包括各分项的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日常固定清洗项目和定期维修产生的费用为总价包干,零部件更换为单价包干,按实际支付。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含税总限价时止。上述两种情况以先到达者为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万元的后勤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电子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
3.获取方式:本项目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平台进行招标公告发布。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电子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4.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
5.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文件。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2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3单元)。
八、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柯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7月9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开通在线电子保函申请服务,详情请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指南、履约保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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