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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新泉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新泉标段)

文件编号E3508250801100288008001Z02
投标资格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30 08:30: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78,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929,521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开标时间2024-07-30 08:30:00
开标地点连城交易厅1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新泉标段)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100288008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6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修改为:392952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22117元(含暂列金222117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具体以本次上传的财审后的预算为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30日08:30。
三、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78000元。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7月0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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