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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信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城口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对城口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310,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31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厨房操作台
需求描述:
根据城口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设进度,现拟对新院区厨房设备采购,对供应商资质及产品配置、型号、规格、性能,产品报价及售后服务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310,000.00 1(批)
¥31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料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料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料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料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资料见本项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7-24 09: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7-24 11: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二篇--第三点、竞采要求”。
五、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期: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本次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1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回成交供应商。
(四)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协助。
验收方式:
1、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2、具体验收步骤:
2.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2.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2.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2.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2.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4年。在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原厂硬件质保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竞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竞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八)其他: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六)注意事项:
如本项目网上竞采公告与其附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请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信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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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3-6783553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城口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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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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