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绥中公司蛇形管屏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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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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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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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电电力绥中公司蛇形管屏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绥中公司蛇形管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84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84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绥中公司蛇形管屏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84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84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北州科重工有限公司 | 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86.000000 | 359.88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蛇形管屏采购、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6 2、三号锅炉屏式再热器管屏采购、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2 3、螺旋水冷壁管组物资采购、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3.12 4、灵武公司1、2、4号炉低再升级改造材料1、2号炉采购、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2.6 5、水冷壁管组采购、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2021.9 6、3号炉低再升级改造管材采购、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22.6 7、#2锅炉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改造物资采购、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022.8 8、前墙冷灰斗水冷壁管屏物资采购、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2023.10.31 9、水冷壁管排采购、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5.29 10、包头公司锅炉钢材采购、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2023.9.20 11、螺旋水冷壁管等物资采购、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1.12 12、#2炉 后屏 过热 器管 屏采 购、国能 黄金 埠发 电有 限公 司、2024.5 | 1、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锅炉管屏框架协议采购、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 2、4号炉末级过热器管排采购、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