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关于选取《2024至2027年韶关市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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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韶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选取《2024至2027年韶关市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机构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为保证《2024至2027年韶关市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二、邀请项目:2024至2027年韶关市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维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对7套遥感监测系统和10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开展运维工作。
通过开展保障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数据抓拍、监测及抓拍数据正常上传,日常维护、定期巡检、设备故障维修、易损易耗材使用等工作,确保各项监测仪器、辅助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数据正常采集,采集数据正常上传至韶关市对应平台,并能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快速准确的应急响应。同时通过采取有效的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高效、及时地解决系统故障,确保韶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采集、审核等工作,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工作范围: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代理相关经验。
六、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四)其他关于“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4日下午17:30时(共4个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3楼305室
联系方式:13420564840 卢先生
一、业主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二、邀请项目:2024至2027年韶关市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运维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对7套遥感监测系统和10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开展运维工作。
通过开展保障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采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数据抓拍、监测及抓拍数据正常上传,日常维护、定期巡检、设备故障维修、易损易耗材使用等工作,确保各项监测仪器、辅助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数据正常采集,采集数据正常上传至韶关市对应平台,并能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快速准确的应急响应。同时通过采取有效的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高效、及时地解决系统故障,确保韶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做好相关数据的维护、采集、审核等工作,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工作范围: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代理相关经验。
六、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四)其他关于“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4日下午17:30时(共4个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3楼305室
联系方式:13420564840 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