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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KG-CG-202407011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60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 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导入及移交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 项设计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 务,投标人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 人员要求:
4.1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 职称;
4.2 施工负责人 2 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分别具备市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 任。
5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 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 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6 其他要求:
6.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 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 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需出具声明函)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5 家。
7.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 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 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 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 件,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投融资。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现委托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 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
2.2 招标编号:HKG-CG-202407011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绿轴印象项目规划西至凌烟街、东至凌风街、北 至规划雕航路、南至规划楼航路,东西长 1000 米、南北宽 100 米,分为 4 块绿地,占地约 10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绿地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公共绿地建设标准不得低于 400 元/㎡,配套服务设施占比不高于 4.5%,总投资约 9600 万元,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
紧临绿轴印象两侧的有豫发白鹭源 17 号院、16 号院、万科风慧园、祥润园、幽兰园、正弘 翠湖苑、湖语苑、正商宇航铭筑等 8 个小区;一路之隔有山顶御景园、裕祥园、正弘碧湖苑、豫发白鹭源 19 号院、白鹭源春晓、万科榭香园、正弘林语苑、花语苑等 8 个小区,常住人 口 2 万余人。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以最终控规及实际建设投资为准,本项目按照先建设公共绿地部 分,再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原则进行实施。
2.4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5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导入及移交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设计、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2.7 项目工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东侧两地块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资金来源:中标人负责投融资,总投资约 9600 万元。投资人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投资,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等顺利进行。
2.10 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暂定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 1 年,运营期暂定为 29 年;实际运营年限依据中标人实际投资额另行确定,期限内自负盈亏,到期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2.11 合作模式:本项目参照“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EPC)+运营”合作模式。项目总投 资约 9600 万元,由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导入及移交 等工作。管委会授权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督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 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 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人员要求:
3.4.1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 术职称;
3.4.2 施工负责人 2 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分别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 任。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
3.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 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 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 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2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5 家。
3.7.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 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 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 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 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003711712
邮 箱:xjgczb@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8023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8619798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 1188 号置地广场 B 座 8 楼 8023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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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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