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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 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4-070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00 万元,招标人为昆 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00 万元/年,此次采购计划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的财务 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 提供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 成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说明或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且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资格(工程造价或相关专业);应提供 一级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何一月社 保证明或注册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2021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 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3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岳川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3.方式:携带加盖公章 的以下资料(各一份)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证 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4.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箱 844974576@qq.com 邮件获取磋商 文件,通过发送报名单位及联系人信息到上述邮箱获取磋商申请人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收 到报名资料扫描件后,向磋商申请人发送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将报名资料原件快递至采 购代理公司,请勿发到付件,勿投递到快递站。5.文件售价:¥400.00 元/份,报名后不予 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0705-2
2.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政府购买服 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2.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12.00 万元/年
6.采购内容:
择优招选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零星工程项目提 供竣工结算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 人委托为准。
7.服务期限:此次采购计划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个年度对造价咨 询服务进行一次考核,经考评合格的进行续签,如考评不合格,采购人不再续签合同,且不
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8.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成果资料科学 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廉洁及保密工作管理要 求,高效履职,工作进度及成果交付应满足采购人项目管理要求。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大写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 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53050189533800000645
银行行号: 105731001084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2.2、保证金提交方式: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其他非现金形式方式;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
2.公告发布媒体:
2.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采 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三年金额计取,成交供应商因服务不达标导致合同不满 3 年的,采购代理 费不予退还,请磋商申请人自行评估相关风险。
4.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 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6. 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涉及采购人保密信息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相关管 理规定和要求。
7.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 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 相关规定和办法,依据内控程序并结合项目实际进行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 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石龙路 2008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2672026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8449745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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