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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县级公路养护工程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4年县级公路养护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各单价、总价均设预算控制价,投标单位首轮报价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肥城市境内,为更好地发挥肥城市县级公路的效用,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提高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及提高路面的通行能力、行车舒适性、安全性,对孙汶路、仪汶路、北迎-胡台公路、王边路、四坡路、湖王路、老泰临路进行路面灌缝、挖补等病害处治。
7、工   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对孙汶路、仪汶路、北迎-胡台公路、王边路、四坡路、湖王路、老泰临路进行路面灌缝、挖补等病害处治。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更好地发挥肥城市县级公路的效用,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提高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及提高路面的通行能力、行车舒适性、安全性。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JTG-T 5521-201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等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6、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依据图纸要求。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9.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9.2 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9.2.1 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2.2本项目根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按建筑业确定企业类型。
9.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3.1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3.2 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9.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3.4 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论证意见:无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7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肥城市泰西大街04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桃都国际城小区南门商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sdborui0808@163.com
附件: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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