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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机组启动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标前询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机组启动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标前询价
发表于:2024-07-16 10:56:09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机组启动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标前询价
 
结合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需要,拟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个具备相关资质及工作经验的服务单位,开展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机组启动验收的技术服务单位,现对项目进行标前询价,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方案中服务清单项及时间要求进行初步报价并将报价函盖章扫描后反馈至我司邮箱,本项目询价相关内容及事宜如下:
一、服务清单(详见附件)
    以总价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报价为含税总价包括完成相关服务工作中产生的专家费、差旅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税率默认为6%)。
二、报价须知
(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以询价方案中的服务清单为准,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详见附件1)
(二)报价单盖章后发送至122486049@qq.com,邮件注明“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机组启动验收技术服务”,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说明
(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服务完成后,机组顺利并网发电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乙方需开具本次和预付款之和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3日完成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前按合同中标价的10%缴纳缴纳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到甲方账户)。
备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要提供付款申请及合同对应的付款条款复印件并盖鲜章。
(二)服务期限
需满足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2024年8月底顺利并网发电。
(三)信誉及技术要求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3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重大不良诉讼记录;
2.响应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3.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需派遣至少一名现场代表,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常驻现场工作。
四、联系方式
邮  箱:122486049@qq.com   
联系电话:18780663166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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