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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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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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GLZC2024-C1-230183-GXCH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轩彤(自行抽取),蔡荔红(自行抽取),陈健(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2、各投标单位得分及排名: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96,排名1;敏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分68.98,排名2;广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64.95,排名3;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57.96,排名4。
3、信息公告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境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川县大境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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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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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659549.56(元) | 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灵川县定江镇八里六路67号“青青家园”小区10幢1单元2层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 | 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 |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1 | 659549.56 | 项目经理:黄石友,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0111704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轩彤(自行抽取),蔡荔红(自行抽取),陈健(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2、各投标单位得分及排名:桂林明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96,排名1;敏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分68.98,排名2;广西盛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64.95,排名3;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得分57.96,排名4。
3、信息公告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境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川县大境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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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大境村毛林洲水毁路基修复工程(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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