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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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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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RKJY20240705(招标文件编号:RKJY20240705)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加福食品店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茶博城8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7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翁江河猪肉摊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中心小学对面
中标(成交)金额:58.12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城关新佳福食品商行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宝德路20-22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75.10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佳福食品店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新德路14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54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晖龙、雷锦彬、汪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不足3000元,按3000收取。②各合同包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19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本次招标中标金额不等于签订合同的金额,仅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实际结算金额=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单价×折扣率(折扣率=中标价÷预算价)。
合同包1中标方:安溪县感德加福食品店,中标折扣率:93.58%
合同包2中标方:安溪县感德翁江河猪肉摊,中标折扣率:96.88%
合同包3中标方:安溪县城关新佳福食品商行,中标折扣率:93.88%
合同包4中标方:安溪县感德佳福食品店,中标折扣率:96.1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
地址:安溪县感德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A12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加福食品店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茶博城8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7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翁江河猪肉摊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中心小学对面
中标(成交)金额:58.12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城关新佳福食品商行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宝德路20-22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75.104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溪县感德佳福食品店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洪佑村新德路14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54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溪县感德加福食品店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安溪县感德翁江河猪肉摊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安溪县城关新佳福食品商行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安溪县感德佳福食品店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晖龙、雷锦彬、汪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不足3000元,按3000收取。②各合同包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19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本次招标中标金额不等于签订合同的金额,仅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实际结算金额=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单价×折扣率(折扣率=中标价÷预算价)。
合同包1中标方:安溪县感德加福食品店,中标折扣率:93.58%
合同包2中标方:安溪县感德翁江河猪肉摊,中标折扣率:96.88%
合同包3中标方:安溪县城关新佳福食品商行,中标折扣率:93.88%
合同包4中标方:安溪县感德佳福食品店,中标折扣率:96.1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溪第十一中学
地址:安溪县感德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A120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