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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管理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管理用车采购
发表于:2024-07-23 14:42:47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管理用车采购进行招选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管理用车采购进行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管理用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XLNY-LX-2024014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价25.89万元(大写:贰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
三、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为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管理用车采购。
(二)品牌名称:上汽通用别克
(三)型号及参数:2023款陆上公务舱2.0T豪华型
(四)其他要求:车辆要求为全新车辆,三包年限不低于国家或厂家的最低标准年限。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规定的汽车销售经营许可。
2.业绩要求:无。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评审标准
(一)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
(二)评审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七、中选方式:
参与招选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本次服务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八、报名及响应文件投递方式及时间:
(一)有意参与招选的供应商,需按要求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12:00(北京时间)。
(二)招选文件投递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递交至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邮箱号:416435791@qq.com)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24年7月29日10:00(北京时间),以招选人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https://yibin.tfygcgfw.com/)。
十、招选保证金
招选人须以响应人名义缴纳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在本次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528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2314518109100150964
地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收取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1528MABT38CE2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文支行 2314518109100150964
地  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附11号
电  话:19908100440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釆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釆购合同,成交人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釆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釆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9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1.招选文件
      2.参选文件格式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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