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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省淡水水产种质资源分库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大院地块、
八里店综合试验基地、
德清渔业创客孵化园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淡水水产种质资源库保存中心、改造重要淡水种质资
源活体库、采购种质资源鉴定及保存设备。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工艺废气。现有项目设有食堂,本项目新增少量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超纯水制备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NH3-N、TP、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超纯水制备废水间歇产生,产生量极少,经收集后回用于绿化浇灌。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滤芯、废活性炭、反渗透膜、一般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解剖废物集中收集后作为动物饲料出售;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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