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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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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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 交易登记号 | 24GC07003 |
交易类别阶段 | □代建 □总承包□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 ||
浙江成悦科技有限公司: 你方于 2024 年3月20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智能化设备的供货、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设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中标价:138万元 交货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完成设备的安装、联动、调试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象山县公安局(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签约合同价的2%】。 特此通知。 招标人: 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