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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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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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3-01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精鼎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香江金郡2幢011室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项目负责人:杨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彪,郑伟,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1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2021年繁昌区新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项目名称: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专项债项目测量;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五华山路1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7栋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编号:皖B(AHJF)2023-01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精鼎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香江金郡2幢011室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项目负责人:杨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 范围:芜湖市繁昌区新建新平灌区工程测绘 要求: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需要 时间:25个日历天 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彪,郑伟,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1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2021年繁昌区新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项目名称:繁昌区孙村镇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专项债项目测量;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五华山路1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7栋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