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采购2024年普法宣传材料公开询价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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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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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现就2024年普法宣传材料公开询价未尽事宜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价材料补充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
(四)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五)提供附件《2024年普法宣传材料采购表》内的物品样品(每种样品至少1个,其中27类宣传折页要提供不少于3类设计样品)。
二、延长报价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3月29日(三个工作日)。
三、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组成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询价比选工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预算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企业资质、报价清单、设计方案、产品质量等因素择优选择。询价比选评审结果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六)未按要求提供普法宣传材料采购表内的物品样品。
五、其它事宜
参加报价单位需提供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普法宣传材料产品样品在比选评审结束后将邮寄退回原报价单位,邮费由报价单位负责。
六、联系人:张召军,联系电话:27725136。
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6日
一、报价材料补充要求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
(四)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五)提供附件《2024年普法宣传材料采购表》内的物品样品(每种样品至少1个,其中27类宣传折页要提供不少于3类设计样品)。
二、延长报价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3月29日(三个工作日)。
三、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组成询价小组组织实施。
(二)询价比选工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预算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企业资质、报价清单、设计方案、产品质量等因素择优选择。询价比选评审结果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六)未按要求提供普法宣传材料采购表内的物品样品。
五、其它事宜
参加报价单位需提供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普法宣传材料产品样品在比选评审结束后将邮寄退回原报价单位,邮费由报价单位负责。
六、联系人:张召军,联系电话:27725136。
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