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理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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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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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北三楼、铜陵市北斗星城B7栋18楼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铜陵市义安区东部城区道路绿化一标段、二标段管护服务项目支付方式以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
三、 处理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
四、 处理结果
现对你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以后政府采购工作中,你单位要加强对采购公告时间节点的把关,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查找本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合法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五、 处理日期: 2024-03-22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铜陵市财政局
2、联系人: 丁梦宇
3、联系电话:0562-2629518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铜陵市义安区市政建设管理处、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北三楼、铜陵市北斗星城B7栋18楼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铜陵市义安区东部城区道路绿化一标段、二标段管护服务项目支付方式以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
三、 处理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
四、 处理结果
现对你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以后政府采购工作中,你单位要加强对采购公告时间节点的把关,严格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查找本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合法合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五、 处理日期: 2024-03-22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铜陵市财政局
2、联系人: 丁梦宇
3、联系电话:0562-262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