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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304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304场)
受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大米,数量520 吨,等级二级,其中商标桫椤谷220吨、粒粒阳光300吨,生产年限2023 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荣县长山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大米,数量520 吨,等级二级及其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中国,存放地点为荣县长山库。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三、销售详情:
包装规格,净重25公斤/袋,无出库费用;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4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4月25日。
四、采购详情:
(一)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大米(GB/T 1354-2018)二级籼米要求。符合GB 2761-2017、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真菌毒素和污染物限量要求,其中水分≤14%,重金属镉≤0.20mg/kg,黄曲霉毒素B1≤10μg/kg,无机砷≤0.20mg/kg(省外购入),包装物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和要求。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二)包装要求:(1)保质期12月,包装规格为净重25公斤/袋,净含量不得低于规格净重;(2)大米包装物采用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包装,包装物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等相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联系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内容,入库大米生产日期为中标之日后加工的产品;(3)各项标注应当清晰、齐全、准确,(4)标的统一一个品牌,包装一致。
(三)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四)入库条件:库区地磅长14米,最大称量100吨。
(五)其他要求:
交易成交后进行生产,数量以采购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入库抽包检斤时每袋净重25kg,到库后采购方每车进行抽检,符合质量要求方可入库,自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大米入库完成后采购方主管部门委托自贡粮油监测和价格认证中心出具验收报告,如经检验不合格,由竞得方在20天内整改完成,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竞得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入库的,视为竞得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390376569。
五、轮换方式:先入后出。
六、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9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4月15日,入库期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
(三)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根据入库进度先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于入库完毕并由自贡粮油临测和价格认证中心出具验收报告后结清。
(四)计量具体以抽包检斤法、结合过磅为依据。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七、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4月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八、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九、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十、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十一、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二、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三、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四、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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