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我局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诚邀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参与宣传组织工作。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综〔2020〕18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厦财综〔2022〕29号)、《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民政局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民〔2023〕40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厦门市民政局
  二、承接主体
  市、区两级依法登记成立,2021、2022年度按时参加年报且无违反诚信行为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
  围绕“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未成年人容易接受的方式,通过“1+6”(一场启动仪式和六项宣传活动)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一)举行一场“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
  2.活动内容包含启动仪式、舞台表演、展位宣传、游园活动等。
  (二)开展“六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可采用培训讲座、创作比赛(征文、绘画、短视频等)、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鼓励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
  (三)制作一批宣传品
  印制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横幅等在各类场所发放、张贴、悬挂,制作宣传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滚动播放,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阵地。
  四、项目总预算价、上限价
  人民币11.8万元(大写:人民币拾壹万捌仟元整)。
  五、招标形式
  采用竞争性磋商。
  六、承接要求
  (一)承接主体应以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承接主体应负责系列宣传活动的总体策划、具体组织实施、后勤保障等。
  (四)承接主体应根据我局要求,制定系列宣传活动的总方案以及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五)承接主体应按时序进度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印制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5月下旬完成,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6月底前完成。
  (六)承接主体应做好宣传工作,依托各类媒介对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
  (七)承接主体应做好活动材料收集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将活动成果汇编成册。
  (八)承接主体应按要求制定活动各项应急预案。
  七、关于报名
  (一)请承接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携带含有相关资质、方案、报价的资料(标书),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7:00时前书面提交至厦门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儿童福利处)。
  (二)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年报证明材料;
  3.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须加盖法人印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有,资质审查时提供原件)。
  (三)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中标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枫
  联系电话:0592-2892029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