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专业辅助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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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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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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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刑侦专业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拟对刑侦专业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刑侦专业辅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付款方式调整: 原合同: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肆佰零叁万叁仟捌佰元整(¥4033800.00)给乙方;甲方于2024年6月30日前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即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柒仟零肆拾元整(¥3227040.00)给乙方;甲方于2024年9月30日前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参佰捌拾元整(¥403380.00)给乙方。服务到期前20天甲方开展履约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5 天内再支付剩余的5%合同价款即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参佰捌拾元整(¥403380.00)给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当次支付金额的全额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付款方式调整为: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5647320.00)给乙方;甲方于2024年6月30日前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贰佰零壹万陆仟玖佰元整(¥2016900.00)给乙方;服务到期后甲方开展履约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天内再支付剩余的5%合同价款即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叁佰捌拾元整(¥403380.00)给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当次支付金额的全额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切实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切实发挥财政对经济支撑作用,考虑到该项目中标供应商资信情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情况下,变更项目付款方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地址:南山区东滨路311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