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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吉林 城市 白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
采购单位 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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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GXJS-B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87828 万元,招标人为大安市 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一标段; (002)施工二标段; (003)施工三标段; (004)施工四标段; (005)施工五标段; (006)施工六标段; (007)施工七标段; (008)施工八标段; (009)施 工九标段;(010)施工十标段; (011)监理一标段;(012)监理二标段; (013)监理三标 段; (014)监理四标段;(015)监理五标段;(016)监理六标段; (017)监理七标段; (018)监理八标段; (019)监理九标段;(020)监理十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2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3施工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4施工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5施工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6施工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7施工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8施工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09 施工九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0施工十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1监理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2监理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3监理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4监理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5监理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6监理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7监理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8监理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19监理九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020监理十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0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施工标段:(1)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 供)(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7)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 证监理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 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扫描件,扫描 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公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获取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施工标段人民币2000元/标段;监理标段人民币800元/ 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 七、其他 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S-B2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二期、三期己由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 (改善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行审投字{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大 安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委托招标人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施工一标段红岗子乡、乐胜乡 0.8417万亩 42868839.02 施工二标段两家子镇、红岗子乡、太山镇0.7583万亩 35969026.16 施工三标段两家子镇、太山镇0.5994万亩 26069071.56 施工四标段两家子镇、海坨乡、草原管理站0.9237万亩 46631514.58 施工五标段海坨乡0.6368 万亩 34685066.99 施工六标段两家子镇、海坨乡、新平安镇1.1218万亩 51465481.69 施工七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 0.5155万亩 26650424.29 施工八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 0.9454万亩 46491985.91 施工九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0.5723万亩 28314625.12 施工十标段四棵树乡、联合乡、草原管理站1.1466万亩 59845364.68 标段名称建设地点管理范围招标控制价(元) 监理一标段红岗子乡、乐胜乡施工一标段监理工作 396465.38 监理二标段两家子镇、红岗子乡、太山镇施工二标段监理工作 323692.6 监理三标段两家子镇、太山镇施工三标段监理工作 232595.17 监理四标段两家子镇、海坨乡施工四标段监理工作 425260.8 监理五标段海坨乡施工五标段监理工作 316093.75 监理六标段两家子镇、海坨乡、新平安镇施工六标段监理工作 463898.36 监理七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施工七标段监理工作 258837.52 监理八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施工八标段监理工作 457356.98 监理九标段两家子镇、联合乡施工九标段监理工作 271243.18 监理十标段四棵树乡、联合乡施工十标段监理工作 582034.46 2.2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各标段须按照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及为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所需进行 的一切其他辅助工作,辅助工作包括安全文明措施、村民协调、施工环境保护和各类措施费 用等;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后续土壤改良培肥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期限2024年至2026年,各标段应在2024年6月完成第一年土地改良培肥及种植, 2025-2026 年完成后续两年土壤培肥改良及种植;各标段应在5月完成种植所需要的基础设 施建设; 2.4质量标准:各标段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各标段投标人需要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土壤改良培肥技术方案,改良第一年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2%以上、土壤pll 达到8.5以下、全盐量0.3%以下、碱化度20%以下、产量每公顷12000斤以上;第二年土壤 有机质含量达到1.5%以上、土壤pll达到8.4以下、全盐量0.3%以下、碱化度20%以下、产 量每公顷15000斤以上。 2.5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进行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以先中标的标段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二、三、五、七、九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 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施工一、四、六、八、十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应具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时 间要求完成土壤改良及种植任务。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一份社保开户证明)。 3.5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要求如下: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 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 施工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联合 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7)法 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监理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法 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5)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资料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吉林公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 邑区望云北街17号)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施工标段人民币2000元/标段;监理标段人民币8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安市人民东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 时发布。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安市人民路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公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兴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安市人民路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公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袋入《\您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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