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开区华兴路东、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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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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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
项目名称 | 广德经开区华兴路东、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534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中鼎景苑35栋103号 | |
投标费率:0.60%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38分 | |
项目总监:林毛腊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006334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
项目总监业绩: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
其他:奖项:1.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2021 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11号 | |
投标费率:0.60%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98分 | |
项目总监:黄桂林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0059515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宣城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好彩头食品生产基地项目 | |
项目总监业绩:宣城高新区5G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 |
其他:奖项:1.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9楼 | |
投标费率:0.61% | |
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96分 | |
项目总监:罗义和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3400583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宣城高新区特种管阀产业园项目 | |
项目总监业绩:保隆汽车电子产业基地(一期)1-2#厂房工程 | |
其他:奖项:1.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2.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0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