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JSZC-320508-HXGW-G2024-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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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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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地区 | 姑苏区 | 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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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代理机构 |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预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公示时间 | 2024-03-27 19:01:52 |
项目概况 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HXGW-G2024-0025号
项目名称: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含税
最高限价:《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收费标准的100%收费,若有最新参考价按最新版本执行。
其中: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一标段 | 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 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00) |
二标段 | 2024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委托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 | 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00) |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2个标段
(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苏建规字〔2011〕2号),本次购买服务针对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材料(原材料)、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以及对区内备案的混凝土公司和预拌砂浆企业原材料进行抽测。
(2)服务内容:针对苏州市的市政、土建工地、住宅楼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检测项目按照项目服务清单内容。
注: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按照一标段到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开评标。本项目每位投标人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1个。评标时,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已在本项目先开标段评审中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具有本项目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且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投标单位数量。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或项目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合同期满,采购人不再委托新项目,如已委托项目尚未完成,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该项目结束中标单位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为止。
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或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或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1)或(2)或(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新标准发布后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新标准发布后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前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
(二)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三)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
“苏采云”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18261002950(不见面项目)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3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5、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6、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苏州市姑苏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28号9层
联系人:胡青青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6/1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