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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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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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1500-00764-002-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JH22-211500-00764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沈阳东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新泰街9号(4门)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沈抚公安局主楼及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提供了保安队长1人,沈抚公安局主楼保安服务人员12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保安服务人员5人,其中社戒社康管理人员2人(女性1人),保安员3人。确保了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监控等服务;24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大楼内外设施是否完好;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检查、管理,停车有次序,道路畅通;负责监控室的监控工作;负责检查非开放段进入大楼内人员登记工作;确保管委会公私财物安全;负责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工作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服务;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约要求: 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监控等服务;24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大楼内外设施是否完好;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检查、管理,停车有次序,道路畅通;负责监控室的监控工作;负责检查非开放段进入大楼内人员登记工作;确保管委会公私财物安全;负责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工作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服务;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伟、杨震、李连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2-211500-00764-002-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JH22-211500-00764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 沈阳东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新泰街9号(4门)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沈抚公安局主楼及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2000平方米,提供了保安队长1人,沈抚公安局主楼保安服务人员12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保安服务人员5人,其中社戒社康管理人员2人(女性1人),保安员3人。确保了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监控等服务;24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大楼内外设施是否完好;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检查、管理,停车有次序,道路畅通;负责监控室的监控工作;负责检查非开放段进入大楼内人员登记工作;确保管委会公私财物安全;负责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工作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服务;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约要求: 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监控等服务;24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大楼内外设施是否完好;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检查、管理,停车有次序,道路畅通;负责监控室的监控工作;负责检查非开放段进入大楼内人员登记工作;确保管委会公私财物安全;负责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工作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服务;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履约期限: 一年
履约地点: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伟、杨震、李连帅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