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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孝德园业态提升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新网2024(041)号
1.招标条件
  中华孝德园业态提升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3-330604-04-01-81526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8869.2万元,工程概算 49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4608 万元,建设规模:中华孝德园景区用地规模37.5公顷,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083.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83.48平方米,改造后的高度为20.950米,无地下室,场外改造面积约12150.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舜耕巨象配套工程机库改造,孝德馆室内业态提升改造(装修部分工艺采用装配式做法,工厂分段制作完成后,现场成品安装),配套场外道路和景观改造提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
(2)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中标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其产生的设计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工程前期各阶段的政府行政审批配合,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验收配合服务。
2、施工总承包: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设备采购等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全过程阶段、项目移交、备案及质保期保修。
本次招标控制价在发布答疑文件时一同发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1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递交施工图设计)。
2.4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þ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þ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条件为下列其中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þ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þ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þ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þ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þ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þ3.11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以投标人(牵头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三)其他:
3.12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 月 7 日 08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þ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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