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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项目投标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ZHL(清招)24007号
 
致:1、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项目,工程造价约36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乡村振兴(农业)展览馆项目,工程造价约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饰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故确定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暂列金额17088元),下浮8%;即发包价为33432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4月02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04月07下午17时3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0305929@qq.com)。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4年04 月08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4 月08日至2024年04月1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公告发布媒介
清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流县,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 1004 号 ,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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