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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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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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11N457601797202456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XJTF(CS)2023ZF171-2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新疆君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17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该项目主要为设计、制作和安装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医学美容中心户外标识标牌(位于健龙大厦二期三楼和四楼)和新疆急救中心户外精神堡垒(位于龙泉街和龙泉街南巷交汇处西南侧),其中,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医学美容中心户外标识标牌规格为:长 33.4±0.1 米、宽 8±0.1 米;新疆急救中心户外精神堡垒规格为:地面 10±0.1 米、地下预埋 2.5-3.0 米(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过程确定埋深)。
服务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制作能力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装能力。
2、须具备装修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灯箱、设计制作的能力。
3、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少5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和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
4、所有设计制作内容版权均归医院所有,后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版权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服务标准: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采购合同.pdf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XJTF(CS)2023ZF171-2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新疆君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17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该项目主要为设计、制作和安装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医学美容中心户外标识标牌(位于健龙大厦二期三楼和四楼)和新疆急救中心户外精神堡垒(位于龙泉街和龙泉街南巷交汇处西南侧),其中,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医学美容中心户外标识标牌规格为:长 33.4±0.1 米、宽 8±0.1 米;新疆急救中心户外精神堡垒规格为:地面 10±0.1 米、地下预埋 2.5-3.0 米(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过程确定埋深)。
服务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或广告设计制作能力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装能力。
2、须具备装修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灯箱、设计制作的能力。
3、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少5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和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
4、所有设计制作内容版权均归医院所有,后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版权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服务标准: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医院户外标识及精神堡垒建设项目采购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