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4年江宁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江宁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江宁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 JSZC-320115-JSXN-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7606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SXN-G2024-0006
项目名称:2024年江宁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采购包5:90.000000万元;采购包6:90.000000万元;采购包7:40.000000万元;采购包8: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约为500万元其中: 污染源及应急监测240万元;水环境质量监测260万元),详见项目需求及报价表。控制价费率70%。
八个包独立评审,每个投标人可参加上述包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包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评标委员会按各包段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包八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同时投多个包段的投标人如在前一包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包段的评标,但不能再中标其他包段,如同时在后续包段排名第一,则招标人在后续包段中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采购需求:
2024年江宁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净化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的通知》(苏环办[2023]122号)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督性监测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不得同时承接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委托服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同时承接的承诺书,如后期履约过程中发现并查实存在同时承接的情形将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7606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6楼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③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 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提供缴纳社保证明(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江苏祥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西门进入左手边办公楼6楼右手边停车场)7606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4-8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祥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100号1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