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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商服用房项目(01#楼)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商服用房项目(01#楼)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05091862000398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商服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3〕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江村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商服用房项目(01#楼)(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469.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807.54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23.9米,最大跨度10.8米,地上5层、地下1层   
2.1.3合同估算价: 52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5 月 20 日,竣工日期:2025 年 5 月 24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资格);取得安全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R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4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16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商住楼、厂房类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13时00分至2024年 4 月 19 日17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新系统】(211.143.240.34:60/TPBidder);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7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区七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江村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
                                                
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七都镇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幢10楼
邮    编: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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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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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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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0512-6346898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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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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