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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 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
(招标编号:BHPXZ202404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 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39.17 万元,招标人为滨海县攀西公
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3239.17万元。其中: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暂估为32.34万元/
年,服务期限约10年,共计323.4万元(最终以政府绩效考核支付金额为准)中修、大修
运维期限内各一次,费用暂估为2915.77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后结算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
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
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示截图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
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 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
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的截图。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
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
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
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
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
的决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还须具有公路工程类或者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6.2其他要求:
6.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
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
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
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的。
项目负责人的信誉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系统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系
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特别说明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
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
因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2.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中
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在职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事业机关社保
处出具的参保证明扫描件。
6.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
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7.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3月29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2企业自 2023年3月29日(含)以来,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7.3企业自 2024年3月29日(含)以来,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盐城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4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7.5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
或A(暂定)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示截图为准)。
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
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联系人: 高
先生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 开标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开标室。
七、其他
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 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已经相关部
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攀西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企业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PXZ202404011
2.项目名称:滨海县育才路东延及港城路北延PPP项目道路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项目
3.项目概况:港城路北延:路段南起于 S327,路线向北依次与规划响坎路、规划夹河路、
规划世纪大道、规划程庄路、规划小沃路相交,并跨越面貌河、响坎河及毛圩河,终于规划
北海大道,路线总长约2.731km,道路红线宽度 54m,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
50km/h。项目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育才路东延路段起于阜东中路、途经张家河及规划城东大道、终点为东海大道,路线总体
呈东西走向。项目建设红线宽阜东中路至城东大道宽40米、城东大道至东海大道宽60米,
道路全长3.945千米。张家河桥梁1座、规划河道桥梁2座、箱涵2座。项目内容包括道路
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4.招标范围港城路北延及育才路东延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中大修。其中(1)约10
年(以实际运营维护时间为准)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基、路面、人行
道、护坡、挡墙、桥梁、涵洞、标志、标线等)的日常养护(不包含日常保洁工作)以及排
水工程、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的维护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中大修
须根据路况情况并报政府审批同意后,按政府批复的中大修方案执行。
5.运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结束之日止(约10年时间,以实际运营维护时间为准)
运维结束时间为 2034年1月1日(各路段计划 2028年中修一次(以政府审批同意为准)、2032
年大修一次(以政府审批同意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7.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3239.17万元。其中:日常运营维护费用暂估为32.34万元/年,服务
期限约10年,共计323.4万元(最终以政府绩效考核支付金额为准)中修、大修运维期限
内各一次,费用暂估为 2915.77 万元(最终以政府审计后结算金额为准)。
年度日常运维费以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所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
作为支付金额中大修费用为按政府批复的方案实施且经政府审计确认后,以招标人与政府
结算的中大修金额为基数,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作为支付金额。
8.合同税率:日常运营维护及中大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常运维增值税发票税率为6%、
中大修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后续根据国家税率的调整和实施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
9.投标方在实施运营维护工作期间,无论是否以足够的勤勉和良好的工作,要求在政府相关
部门对项目运营维护进行绩效考评打分时不得低于90分,如导致招标方可用性服务费未能
足额收回,则投标方应承担招标方可用性服务费对应损失金额的违约赔偿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日常运营维护,中大修按政府审批
同意方案进行实施,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可将中大修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12.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
1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
状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综合评价值不小于 60 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示截图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
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 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网站(
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的截图。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
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
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
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
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
的决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还须具有公路工程类或者交通工程类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6.2其他要求:
6.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
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
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
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
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的。
项目负责人的信誉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系统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系
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特别说明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
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
因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2.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中
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在职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是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事业机关社保
处出具的参保证明扫描件。
6.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
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7.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3月29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2企业自 2023年3月29日(含)以来,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7.3企业自 2024年3月29日(含)以来,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盐城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4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7.5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
或A(暂定)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示截图为准)。
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
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系人: 高先生手机号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报名成功后,文件将以纸质文件向投标报名的委
托代理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2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6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 开标
室。
五、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
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盐城市人民路支行,账号 32050173523600000126,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
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
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无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及时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网上进行退款(无须
投标人到现场办理)。
已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
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
室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
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
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
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
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维护保函的缴纳:
3.1中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以招
标人作为受益人且见索即付的维护保函(维护保函有效期维护保函应自生效之日起至本项
目运维期结束之日起第六个月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以保证投标人在运维期内按照规定履行
各自相应的义务。
3.2中标人的维护保函的金额为贰佰万圆人民币(¥200万元)。在运维期及缺陷责任期内,
如中标人违反或拒绝履行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招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的相
关规定兑取中标人提交的维护保函的相应金额。
3.3若招标人在运维期内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金额,投标人应在招
标人兑取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维护保函补充第3.2条款规定的金额,并向招标人出示
其已经恢复维护保函金额的证据。
3.4若投标人需要通过另一份维护保函使这份保函得以延续或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
招标人,并在遵守保函第3.2条款规定的数额的前提下,始终保持维护保函自运维开始日起
至本项目养护期结束后30日内有效。
3.5招标人在行使扣款及兑取维护保函的权利不损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项下的其他
权利,并且不应解除投标人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的义务。
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
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维护保函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
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日常运营维护费总价=∑(当年各子项目政府运维绩效考核支付运维费金额×【1-中标报
价下浮比例】。年度日常运营维护费在运维每满一年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政府支付给
招标方后30日内,招标方按日常运营维护费总价的97%支付给投标方,剩余3%作为保证金,
待下一年运维完成后支付。
2.中大修费总价=∑(审计确认后政府方与招标方结算的各子项目中大修费用×【1-中标报
价下浮比例】。中大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大修费用付至累计计量值的50%;竣工验收满一
年且与政府完成结算后,支付至中大修费总价的100%,同时均须在政府方支付中大修费用
后30日内支付。
注:(1)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
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
(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3)中大修的实施与支付需道路现状需要、政府审批同意实施、按实际工程量审计确认金
额、政府已付费等条件满足。
(4)运维绩效考核按政府年度考核为准,在政府年度考核期限内,运维时间不足12个月按
实际月数支付运营维护费(即实际支付金额=当年政府考核金额/12×实际运维月数)。
八、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攀西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攀西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幸福路99号凯帝大酒店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3519004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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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5153109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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