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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公开选取工程检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330503-3203-5900
项目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3.项目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浔区千金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闸泵站、河道整治及护岸工程等,为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质量标准,需开展有关的检测工作。
5.服务金额:76000.00元
6.服务资金说明:财政补助
服务类型:工程检测
服务事项:工程检测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具有浙江省水利厅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
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一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相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 76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马先生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87909113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5:27
附件下载: 需求书: 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需求书.pdf    
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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