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霞浦县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牙城镇、崇儒乡、柏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霞浦县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牙城镇、崇儒乡、柏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霞浦县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牙城镇、崇儒乡、柏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霞浦县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牙城镇、崇儒乡、柏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霞浦县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闽正茂(2023)采字020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9465.6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9465.65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94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霞浦县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1.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霞浦县牙城镇、崇儒乡、柏洋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1.00

82063.88



其他未列明行业



3

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1.00

187739.52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霞浦县污水厂尾水回用工程

1.00

95502.51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11#122D)购买磋商文件。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盛辉.仕林东湖3栋一单元1302室开标大厅。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4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盛辉.仕林东湖3栋一单元1302室开标大厅。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https://www.ndcqjy.com/)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 
联系人:0593-8818166
联系方法:王女士
 
1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号楼13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法:0593-2895000(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
邮  箱:502098138@qq.com
附件1: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账    号:13601010010032493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账    号:13601010010032493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传真:0591-87892787  
邮箱:36125611@qq.com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磋商的编号及合同包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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