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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02404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位于龙翔广场9-1
号楼,建筑共六层,建筑面积约19948平方米(其中1~3层用于功能服务,4~6层用于商业
运营)。本次专业分包合同含1-3层室内功能服务专业设计、办公家具采购、多媒体软件、
影片、数字内容、系统集成、配合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及相关配合工作; 1-3层建筑面
积8952平方米,范围到四层穹顶以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七、其他


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CZB20240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
2.2招标范围室内功能服务专业设计、办公家具采购、多媒体软件、影片、数字内容、系
统集成、配合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及相关配合工作。
2.3项目概况长春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服务设计安装制作一体化项目,位于龙翔广场
9-1号楼,建筑共六层,建筑面积约19948平方米(其中1~3层用于功能服务,4~6层用于
商业运营)。本次专业分包合同含1-3层室内功能服务专业设计、办公家具采购、多媒体软
件、影片、数字内容、系统集成、配合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及相关配合工作; 1-3层建
筑面积8952平方米,范围到四层穹顶以下。
2.4项目总投资:暂估3400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四环路与北远达大街交汇处龙翔广场9-1号楼。
2.6计划工期: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5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和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折扣系数0.7,布展折扣系数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3.2 拟派团队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
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
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
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邮箱投标报
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地
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
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
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
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富源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人: 孔德宇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喷素人δ水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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