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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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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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HB2023103030010028
二、项目名称: 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涿州市清凉寺办事处康复路14号
四、基本情况
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三次”项目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2月26日,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2月28日,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28日正式受理。#basic#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_#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涿州市高新区华阳东路102号2号楼#_#涿州市朝阳东路中关村和谷创新产业园B20#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一)投诉事项: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属于故意设置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阻止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投诉请求:1、停止招标活动。2、在谈判文件中去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中对“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有列举,其中不含要求检测报告的内容。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所以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是出于对投标货物的质量考虑,不违反国家法律。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涿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二、项目名称: 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涿州市清凉寺办事处康复路14号
四、基本情况
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涿州市‘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货物)三次”项目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2月26日,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2月28日,涿州市科洁商贸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28日正式受理。#basic#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_#河北中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涿州市高新区华阳东路102号2号楼#_#涿州市朝阳东路中关村和谷创新产业园B20#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_@#FILENAME##_##_#
(一)投诉事项: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属于故意设置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阻止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投诉请求:1、停止招标活动。2、在谈判文件中去除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中对“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有列举,其中不含要求检测报告的内容。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所以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是出于对投标货物的质量考虑,不违反国家法律。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涿财采投〔202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