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核项目(半塔镇大余郢村等7个行政村)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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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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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核项目(半塔镇大余郢村等7个行政村)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平诚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项目名称 |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核项目(半塔镇大余郢村等7个行政村)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3-008-02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平诚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B楼办公20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
投标费率(‰) | 大写:千分之二点六九 小写:2.69‰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郝松明 | |
证书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11133400006288 | ||
工期(天) | 招标人交付相关资料完成之日起7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来安县 2022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审项目(一标段) 2、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04月15日 3、总投资额:1亿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
投标费率(‰) | 大写:千分之二点七二 小写:2.7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尹良健 | |
证书名称 | 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13221151002632 | ||
工期(天) | 招标人交付相关资料完成之日起7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蒙城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2标 2、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3、总投资额:1.75亿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
投标费率(‰) | 大写:千分之二点七三 小写:2.7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沙其菊 | |
证书名称 |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建[造]11163400001402 | ||
工期(天) | 招标人交付相关资料完成之日起7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项目名称: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包) 2、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3、总投资额:1.2亿元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2日 | ||
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代理费收费金额 | 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 3500元;论证费用无;其他费用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平诚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B楼办公2005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平诚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