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合水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合水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合水县全域电商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SZC2024-0006
一、当事人
当事人:甘肃飞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你公司于2024年2月6日9时在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合水县全域电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SZC2024-0006”评审时,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具体为:“甘肃飞翔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征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开源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以上事实有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交函》、三家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截图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3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2日当事人书面“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的声明”申请书,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无异议。
三、处罚结果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现场终止了开标活动不影响采购结果。我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之规定,应对你公司作出相应处罚。鉴于该项目现场终止了开标活动,违法行为未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期调查中有积极配合表现。故我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三)财政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五)及时中止或者主动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的;(六)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处以采购金额167万元5‰计8350元罚款的处罚。
四、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合水县财政局办理缴纳罚款事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缴纳罚款具体事宜,联系人:张紫宸;电话: 0934-558342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和期限
如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合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我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水县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