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童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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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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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3μ0(
文本通知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
标题 | 福建省儿童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
内容 | 福建省儿童医院弱电智能化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JJL招服务【招服务【2023】】11065-1 各投标单位: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修改为:条修改为:“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 的,“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 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载明的一致。)”。 招标文件内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童筑未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期:2024年 年4月 月9日 |
附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金 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