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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标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沙县区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8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郊生态景观林改造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暂列金:39632元;甲定材料费:14701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
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且企业注
册地为三明市沙县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
化专业中级职称。(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 分);以联合体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
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09日 08:30:00至2024年4月15日 17:30:00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22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https://smggzy.sm.gov.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
地址:沙县水南陈罗坑路170号,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标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金鼎城2栋1单元102室,邮编:3655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联系电话:0598-5845726 、0598-58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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