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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4-17
2、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A包 570000 570000
2 B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B包 450000 450000
3 C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C包 360000 3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利用植保无人机对我市麦田集中连片、适宜飞防区域进行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杀菌剂和杀虫剂实施统防统治。
5.2 服务期限:7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服务地点:新郑市;
5.5 分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
注: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但只能成交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农药、肥类),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肥登记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农药、肥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肥登记证明,农药检验报告;且供应商须提供飞防植物油助剂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该批次产品合格证明。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
3.方式:(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锦和润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鼎盛时代B座13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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