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园城市更新(115-10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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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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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02JA0018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静安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静安区西康路825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张园城市更新(115-10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四至范围: 东至:115-11 西至:115-03 南至:威海路 北至:115-02、06)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用地面积488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09.3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103.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0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2.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文体、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其中地块内建设的演艺中心不少于400座,地块内复建一幢115-12地块已拆除的历史建筑愉庐。本次招标范围为115-10地块桩基工程,包括工程桩(含试桩)、立柱桩等,桩基类型为钻孔灌注桩,工程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C40,立柱桩桩身强度等级为C30,工程详细范围见图纸所示。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8000KN,试桩加载值为19400KN。 | ||||||||
工程总投资: | 127255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92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人民币(1837.8443万元) | ||||||||
施工工期: | 97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无。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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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桩基工程(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285万元)的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本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信息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无。(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5日 23时59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6258522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9日 23时59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当实际投标报名的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3、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不能超过2家。当申请人中出现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过2家时,由资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入围的2家子公司。4、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且≤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