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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300-00660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列车及高铁沈阳站、承德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供应商名称: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5幢13层
中标(成交)金额:1,395,000(元)
评审总得分:95.8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高铁大连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供应商名称:大连博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不老街168号
中标(成交)金额:898,800(元)
评审总得分:8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列车及高铁沈阳站、承德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服务类
名称:001高铁列车及高铁沈阳站、承德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1.沈阳站LED媒体 2.承德南站LED媒体 3.沈阳到北京列车媒体(经停辽宁朝阳)复兴号或者和谐号品牌冠名列车(外车身彩贴、头枕片、小桌贴、海报、行李架、车外门贴、语音播报、信息屏滚动字幕) 4.沈阳到北京列车媒体 (经停辽宁朝阳)行李架
服务要求:1、沈阳到北京的高铁列车媒体(途经朝阳);以沈阳、北京为中心,重点覆盖京津冀地区和东北地区,沈阳到北京列车且经停辽宁朝阳;路过辽宁朝阳车次不少于12次。 拟在沈阳站东进站大厅安检口上方、承德南站候车大厅LED大屏,投放媒体广告;LED大屏单块广告面积沈阳站不得低于10㎡,承德南站不得低于20㎡
服务时间:投放时间365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高铁大连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服务类
名称:高铁大连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1、大连北站候车大厅进站口10A/11A、10B/11B投放夹层灯箱广告 2、灯箱单块广告面积不得低于48㎡ 3、(1)提供完整详细的投放方案,并包含效果图。 (2)有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保障上下刊及服务期内的媒体清晰完整,达到宣传需求。 (3)提供日常报告,并附带显示当天日期的照片。
服务要求:(一)中标方负责广告投放内容的设计、制作、维护、更新、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广告投放前需经采购人审稿确认后方可投放,如采购人对广告内容有修改意见,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广告宣传方案的使用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授权,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广告宣传内容复制、改编、发布、外借、转让等。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受版权保护;中标方要保证对广告宣传文稿、方案策划、广告内容制作、品牌标识设计制作等内容为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若有侵权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归还所收费用并承担侵权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首次上刊及每次更换画面时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确认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上刊及换刊工作(因恶劣天气、政府法规政策、铁路局相关部门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画面上刊延误除外)。 (四)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 (五)合同履行期满,中标人若继续就该广告媒体进行对外广告发布业务,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人享有优先,但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六)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每月提交1次广告投放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具体内容由中标人确定)为广告发布监测的表现形式,其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监测报告(电子版照片)为主,以当面呈交或邮寄监测报告(纸制)为补充;采购人反馈意见的提交亦同。
服务时间:365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旭、孙秀芳、于玲、林玉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铁列车及高铁沈阳站、承德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标准进行市场调节价格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高铁大连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标准进行市场调节价格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在列车及高铁站投放文旅宣传广告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高铁大连北站投放朝阳文旅宣传广告
供应商名称:大连博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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