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X111樵洛路(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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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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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江县X111 樵洛路(团结乡至沙河段)改建工程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人员“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2)具有道桥设计专业正(教授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2分;”修改为:“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7分;”。
2、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南江县公路局
2024年4月16日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人员“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5分;(2)具有道桥设计专业正(教授级)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加2分;”修改为:“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7分;”。
2、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南江县公路局
2024年4月16日